为进一步完善网络投票业务和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,深圳证券交易所对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(2014年9月修订)》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(2014年9月修订)》进行了修订,制定了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(2016年修订)》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(2016年修订)》,这两个规则自2016年5月9日起施行。原有2014年9月5日发布的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(2014年9月修订)》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(2014年9月修订)》同时废止。
以下内容针对投资者比较关注的修订部分进行解答,敬请投资者关注。 1、问: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是否必须在交易日召开? 答:是的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(2016年修订)》的规定,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本所交易日召开。 2、问:上市公司通过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,是否需要签订服务协议?
答:需要。本所授权下属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信息公司)接受上市公司委托,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。上市公司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,应当与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。 3、问:优先股网络投票有无专门的代码区间及简称?
答:有。优先股网络投票代码区间为369601~369899,其中,主板优先股投票代码区间为369601~369699,中小企业板优先股投票代码区间为369701~369799,创业板优先股投票代码区间为369801~369899,具体的投票代码需由上市公司向深交所确认;优先股网络投票的简称为“XX优投”。 4、问:投资者如何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?
答:投资者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,需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,在证券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功能下进行投票。 目前,大部分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了网络投票专用界面,只有少数证券公司仍然提供买委托式的投票界面。 通过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步骤如下: (1)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选择网络投票相关栏目; (2)选择所要参加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投票界面; (3)对相应的议题选择“同意”、“反对”或“弃权”;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。 如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提供的买委托式投票界面进行投票,投资者需向证券公司营业部咨询具体的投票操作方法。 |